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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文化学院办公室规章制度(修订)

时间:2018-08-29 15:02 阅读:

      为加强学院行政办公事务管理,理顺学院内部关系,提高办事效率,使各项管理标准化、制度化,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:

      一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,爱国、爱校、热爱本职工作。

      二、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。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,因公外出,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。

      三、上班时间不与人闲谈、喧哗,不在办公电脑上购物、打游戏、炒股及聊天,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。

      四、经常保持办公室、会议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,每天进行打扫;办公室布置合理,办公桌上文件、材料放置整齐有序。

      五、待人热情,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,讲究办公礼仪。

      六、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和各类办公信息的上传下达。

      七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,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,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。

      八、对个人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,不推诿,不扯皮,对老师和学生态度和蔼,一视同仁,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。

      九、办公室人员除了负责日常个人分管的工作外,要随时接受学院领导临时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,保证令行禁止。

      十、注意办公室安全,下班前关好门窗,锁好办公桌和文件柜,关好水源、电源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