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信院字[2015]188号)、《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信院字[2015]113号)文件精神,结合历史文化学院本年度招生计划、现有师资力量、教学资源及转专业申请情况,经学院领导研究,确定本办法。
一,本办法依据《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信院字[2015]188号)之精神,并按照《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信院字[2015]113号)之“工作流程”,安排历史文化学院2015级普通本科生专业转出(入)工作。
二,根据历史文化学院2015年度招生计划、现有师资力量、教学资源及转专业申请情况,经学院领导研究,确定2015级普通本科生专业转出(入)比例。
三,历史学专业(师范类),转出比例为5%之内;
四,历史学专业(文化遗产方向),转出比例为5%之内;
五,文化产业管理专业,转出比例为5%之内;
六,人文教育专业,转出比例为5%之内。
七,历史学(师范类)、历史学(文化遗产方向)、文化产业管理、人文教育专业转入比例均为5%。
八,历史文化学院内各专业转出、转入者,不受比例限制,但须参加学校统一考试。
九,凡提出转专业申请者,经审核确实出自本人意愿,且符合学校规定之条件,学院盖章、院长签字,同意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;考试成绩在本办法规定比例之内者,学院盖章、院长签字,办理专业转出(入)手续。
历史文化学院
2015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