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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历史文化学院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4-06-05 15:45 阅读: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、省政府《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》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》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〈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(试行)〉的通知》要求,根据我校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发[2024]12号)《信阳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内容,我院开展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。

课程质量评价包括课程自评、学院复评、学校复核等程序。我院任课教师或课程团队负责人为课程质量评价主体,负责对所开设课程进行质量评价。学院负责课程质量评价情况复评及相关资料的收集、归档。

1. 6月1日-20日,课程自评。学院各课程任课老师或课程团队负责人对照《信阳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》(见附件1,以下简称“评价指标体系”),对所讲授的课程进行自评。

按照世界一流(A类)、国内一流(B类)、国内平均水平(C类)、其他(D类)四个等级明确课程评价等级,并按要求填写《信阳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“自评报告”),整理相关支撑材料(详见自评报告材料清单)。

2.7月初,学院复评。老师们自行上传材料,直接用学习通账号可以进入系统(信阳师范大学课程质量评价系统:https://xysfdxkczlpj.mh.chaoxing.com)(使用学习通账号即可上传申报材料)

3.7月10日前,学校复核。

详见附件1、附件2及信阳师范大学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发[2024]12号)。

历史文化学院

2024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