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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文化学院教学秘书、教务员工作职责(修订)

时间:2018-08-29 14:52 阅读:

      教学秘书在教务员的协助下,根据教务处工作指示安排,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教学活动的计划、组织、指挥、协调、控制与监督等,必须具备学习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服务意识、质量意识,接受主管领导管理。主要职责如下:

      一、负责各类教务文件的上传下达;协助文件的实施与落实;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校教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。

      二、负责各类教务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及分类存档保管;负责教师教学档案的管理。

      三、协助主管领导制定教学计划;负责开课、排课的组织与落实。

      四、负责学生补考、重修等事宜的指导、办理、统计与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  五、负责教材的征订、统计与发放,安排师生领取教材,保管剩余教材,做好教材领取的登记、造册和存档工作。

      六、及时和学校教务部门联系,办理教师调停课和调换教室手续;负责整理学生名册;安排授课教室,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。

      七、协助主管院长做好各类考试的考务安排,并负责收集和妥善保存历届考试试卷。

      八、协助学院统计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,并准时报送相关领导。

      九、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教学研究、质量工程、精品课程等项目的申报工作,并协助项目的实施与落实。

      十、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教学质量监控、试卷互查、教案检查、作业批改检查和任课教师听评课检查等相关工作。

      十一、协助主管领导收集管理任课教师的教案、课件及其他相关课程教学资料。

      十二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安排的各种与教务相关的活动。

      十三、严格执行作息制度,不得擅自离岗。如需请假,应按学院有关手续办理。

      十四、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状态,保证工作需要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。

      十五、在公共节假日时,如工作需要,应及时返岗。

      十六、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。